武政文〔2018〕31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县委县府为民办实事举措,决定将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全面免费对外开放。为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民健身和合理利用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的要求,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时间,努力为人民群众就近开展运动健身活动提供便利。
二、共享范围
1.开放范围:全县有条件的各中小学校。
2.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
3.开放时间 :在尊重市民晨练和晚练习惯的前提下,各校自主规定开放时间,原则上周一至周五分早、晚两个时间段开放,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3小时,单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可以全天开放。各校视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三、保障措施
1.遵循原则。要遵循有序、便民、安全的工作原则,确实做好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工作。各校要科学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分批实现对外开放。要遵循便民的原则,体育场所出入口设置要面向居民区或交通主干道,开放时间要便于广大市民运动健身的习惯。要强化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管理,加强体育设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保养维护,确保对外开放体育设施安全。
2.强化管理。县教育局、文体广新局具体负责学校运动场所对外开放工作的管理、指导工作。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求各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及管理制度,明确开放时间、开放要求,并对社会公布。
3.资金保障。对外开放所需管理人员工资、场地维护、维修等费用按一校一策进行预算,在每年9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会同教育局对开放所需资金进行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列入财政预算。
四、管理办法
1.全县中小学校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学与训练活动需要及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社区居民免费开放。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文体广新局具体负责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3.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及所在乡(镇)应当各指定一名负责人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实施统一协调与管理。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使用体育设施给予明确提示、指导。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学校体育设施从事不健康的活动、伪科学的活动、危险的运动项目及其他非法活动等。
5.在学校体育场馆内活动,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吸烟、不喧哗;要爱护体育设施,对体育设施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6.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应当将设施开放的有关情况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文体广新局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文体广新局必须加强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监督管理。
7.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应当定期对场地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因场地、器材的破损引发不必要的运动伤害事故。
8.学校可以根据本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与管理办法。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印发